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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二批无异议债权表的公告

日期:2022-2-15    浏览数:1185次

关于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批无异议债权表的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6日作出(2019)粤0114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珠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2月19日作出(2020)粤0114破2-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审核、债权人会议及债务人核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6日作出(2020)粤0114破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第二批无异议债权简燕玲等71位债权人的72笔债权,合计金额为¥63,846,959.61。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2月15日
 
 
附件:
(2020)粤0114破2-1号民事裁定书